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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政府独担”:新背景下城市更新投融资模式的多元探索
发布时间:2025-07-18 浏览量:28

城市更新作为存量时代城市发展的核心抓手,其资金需求规模庞大、周期漫长,单纯依靠政府财政投入的“独担模式”已难以为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城市更新资金保障机制”,为多元投融资模式的探索指明了方向。从专项债到REITs,从PPP模式到产业基金,各地正通过创新实践破解“钱从哪里来”的难题,推动城市更新从“政府主导”向“多元共治”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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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独担模式的现实困境:从“力不从心”到“效率瓶颈”  

过去,我国城市更新主要依赖“土地财政+财政拨款”的政府主导模式,这在增量扩张阶段曾发挥重要作用,但进入存量时代后,其局限性日益凸显。  

财政压力持续攀升成为首要瓶颈。据财政部数据,2024年全国地方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8万亿元,而城市更新相关支出需求超过5万亿元,占比近40%。某东部省会城市住建局测算,仅完成辖区内100个老旧小区改造就需资金87亿元,相当于当地年度财政城建支出的35%。过度依赖财政投入不仅挤压了教育、医疗等民生支出空间,还导致部分项目因资金不足陷入“半拉子工程”——西部某地级市2019年启动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因财政资金断供,2000套安置房停工3年,引发群众信访问题。  

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是另一突出问题。政府主导的投融资模式往往存在“重投入、轻效益”倾向,缺乏市场化的成本约束机制。审计署抽查显示,部分城市更新项目存在超概算、重复建设等问题,平均资金浪费率达12%。某南方城市旧改项目中,政府按“一刀切”标准改造所有小区,未考虑居民实际需求,建成的30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中,有12个因使用率不足50%被迫闲置,造成资金沉淀。  

风险集中于政府的弊端也逐渐显现。城市更新项目周期长(通常5-10年)、收益不确定性高,政府独担模式下,所有风险由财政兜底。2024年某省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审计中,发现有89亿元城市更新项目通过“城投公司垫资+财政承诺还款”模式违规融资,形成隐性债务,加剧了地方金融风险。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创新城市更新投融资机制,拓宽资金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这一导向直指“政府独担”的痛点,为多元投融资模式的崛起提供了政策支撑。  

多元投融资模式的实践探索:从政策工具到市场创新  

专项债:政府引导的“安全垫”模式  

城市更新专项债作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细分品类,凭借“成本低、期限长、用途明确”的优势,成为衔接政府与市场的重要工具。2024年全国发行城市更新专项债8200亿元,占全年专项债发行总额的15%,重点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历史街区修复等公益性较强的项目。  

深圳的“专项债+市场化运营”模式颇具创新性。该市2023年发行的50亿元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债,采用“10%财政资本金+90%专项债”的结构,资金主要用于水电气管网改造等基础工程,而小区配套的充电桩、社区商铺等经营性设施,则通过引入社会资本运营,收益优先用于偿还债券本息。这种“公益性工程由债兜底、经营性设施市场化造血”的设计,使项目收益覆盖倍数达到1.2倍,满足专项债“自求平衡”要求。  

专项债的关键在于“精准滴灌”。上海明确专项债支持的城市更新项目需符合“三个优先”: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项目优先、有稳定运营收益的项目优先、纳入城市更新规划的项目优先。2024年上海发行的30亿元历史街区更新专项债,仅用于豫园、福佑路等6个成熟项目,通过商铺租金、文旅收入反哺债务,避免了资金“撒胡椒面”式使用。  

PPP模式:风险共担的“协同体”机制  

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通过“长期契约+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机制,将社会资本的效率优势与政府的公共服务责任结合,适用于投资规模大、运营周期长的城市更新项目。  

北京城市副中心的“厂库房改造PPP项目”堪称典范。该项目总投资120亿元,由通州区政府与社会资本按3:7比例出资,成立项目公司负责150万平方米老旧厂房的改造运营。政府方负责规划审批、政策协调,社会资本方负责设计、建设和运营,将厂房改造为数字经济产业园。合作期限20年,前10年社会资本方通过租金收入回收成本,后10年政府与社会资本按4:6比例分配超额收益,若收益不足,政府方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弥补,但上限不超过总投资的10%。这种“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设计,既保障了社会资本的合理回报,又控制了政府支出责任。  

PPP模式的核心是“权责清晰”。广州在某旧村改造PPP项目中,通过“三清单”机制明确各方权责:政府方负责土地征收、规划调整等“行政清单”事项;社会资本方负责建设、运营等“市场清单”事项;而拆迁补偿标准、公共设施配比等“共管清单”事项,则由双方成立的联合工作组共同决策,有效避免了“政府过度干预”或“社会资本逐利跑偏”的问题。  

REITs:存量资产的“盘活器”  

基础设施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将城市更新项目的未来收益转化为可交易的基金份额,为社会资本提供了“退出通道”,破解了城市更新“投资大、回收慢”的难题。2024年全国首批3只城市更新REITs上市,总募集规模达58亿元,底层资产包括老旧商场改造项目、产业园区更新项目等。  

上海“新天地REITs”的运作逻辑具有参考价值。该项目将改造后的10万平方米历史建筑打包发行REITs,底层资产年租金收入约2.8亿元,按“80%分配给投资者+20%留存再投资”的规则,预期年化收益达5.2%。原始权益人(上海城投集团)通过出售70%股权收回资金,用于新的城市更新项目,形成“投资—改造—证券化—再投资”的良性循环。  

REITs的关键是“资产质量”。证监会明确要求城市更新REITs底层资产需满足“运营满3年、现金流稳定、收益率不低于4%”的标准。北京某园区更新项目因改造后入驻率仅65%,现金流波动较大,两次申报REITs均未通过,这也倒逼项目方通过优化招商、提升运营改善资产质量,体现了REITs对项目的“提质”作用。  

产业基金:精准赋能的“催化剂”  

城市更新产业基金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聚焦特定领域,撬动社会资本。截至2024年底,全国已设立城市更新产业基金127只,总规模达5600亿元,重点投向产业园区更新、智慧城市改造等兼具公益性与盈利性的项目。  

合肥的“城市更新母基金”采用“双GP(普通合伙人)”模式:政府方(合肥建投)与市场方(中信资本)共同管理,母基金规模100亿元,通过“40%直投+60%子基金”方式运作。在某老工业区更新项目中,母基金联合当地房企设立20亿元子基金,不仅提供改造资金,还引入新能源、智能制造等产业资源,将老旧厂房改造为“产研综合体”,基金通过股权分红、物业增值收益实现退出,预期内部收益率(IRR)达8.5%。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产业导入与资本运作并重”。与单纯的融资工具不同,产业基金往往附带“资源整合”功能,如深圳城市更新基金要求合作的社会资本必须具备产业运营能力,在获取项目开发收益的同时,需完成“引入3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考核指标,避免了“重改造、轻运营”的短视行为。  

社会资本直接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主力军”  

对于商业属性较强的城市更新项目,社会资本正从“配角”变为“主角”,通过“整体开发+长期运营”获取收益,典型领域包括旧商场改造、工业遗存转型等。  

广州永庆坊的“微改造+商业运营”模式展现了社会资本的灵活性。该项目由万科集团主导投资,政府负责规划审批和历史建筑保护标准制定,企业负责具体改造和运营。通过“修旧如旧”保留骑楼风貌,引入非遗工坊、特色餐饮、精品民宿等业态,项目改造投入约5亿元,2024年营收达1.8亿元,投资回收期预计8年。更重要的是,企业通过“商业运营收益+物业增值”实现盈利,政府则通过税收增长、就业增加获得社会效益,形成“双赢”格局。  

社会资本参与的核心是“收益空间的创造”。北京798艺术区的改造中,社会资本通过“低成本租赁+创意改造”将废弃厂房转化为艺术空间,初期通过收取租金回收成本,后期通过品牌授权、文创衍生实现增值,这种“渐进式改造+轻资产运营”的模式,降低了前期投入风险,适合中小社会资本参与。  

模式创新的关键支撑:政策、市场与生态的协同  

政策保障:打破制度壁垒  

多地通过“负面清单+激励政策”为社会资本松绑。上海发布的《城市更新社会资本参与指引》,明确社会资本可参与的12类项目、禁止介入的3类领域(如文物核心保护区),并对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给予“容积率奖励”(最高20%)、税收减免(前3年所得税减半)等优惠。这种“边界清晰+激励明确”的政策,使上海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的项目占比从2019年的18%提升至2024年的45%。  

风险分担机制是政策设计的重点。重庆建立“城市更新风险补偿基金”,对社会资本参与的公益性项目,若实际收益低于预期的80%,基金按差额的30%给予补偿(单笔最高5000万元),同时约定若收益超过预期,政府按超额部分的20%分成,既降低了社会资本的风险顾虑,又避免了“暴利”导致的公共利益受损。  

市场配套:完善退出通道  

除了REITs,各地还在探索多元化退出方式。深圳试点“城市更新项目资产证券化”,允许社会资本将持有的更新项目股权或收益权通过深交所挂牌转让,2024年已有6笔交易完成,总金额达37亿元,为社会资本提供了“不持有到期也能退出”的灵活选择。  

专业服务体系的成熟也至关重要。北京、上海等地涌现出一批城市更新咨询机构,提供从“项目测算—融资方案—运营规划”的全流程服务,降低了社会资本的参与门槛。某咨询公司开发的“城市更新收益测算模型”,可根据项目区位、业态组合、政策支持等变量,自动生成10年现金流预测,准确率达85%以上,成为中小资本的“决策助手”。  

生态构建:多元主体协同  

“政府—企业—居民”的三方协同机制正在形成。成都某老旧小区改造中,通过“居民议事会”投票选择社会资本合作方,企业需承诺“改造后5年内物业费涨幅不超过5%”,政府则将居民满意度(需达80%以上)作为企业获取后续项目资格的依据。这种“居民参与决策+政府监督考核+企业负责实施”的模式,减少了矛盾纠纷,项目推进效率提升40%。  

行业组织的作用日益凸显。中国城市更新协会2024年发布《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自律公约》,对资金使用、历史保护、收益分配等作出规范,会员企业若违反公约将被列入“黑名单”,这种“行业自治+信用约束”的方式,弥补了政策监管的盲区。  

未来趋势与挑战应对  

城市更新投融资模式的创新,本质是要解决“公益性与盈利性平衡”“短期投入与长期收益匹配”“风险与收益对等”三大核心问题。从实践来看,未来将呈现三大趋势:一是“工具组合化”,单一项目可能同时采用“专项债+REITs+产业基金”的组合模式,如深圳某项目先用专项债完成基础设施改造,再通过REITs盘活存量资产,最后引入产业基金导入产业资源;二是“主体多元化”,除了传统房企、城投公司,保险资金、产业资本、外资等新主体将加速入场,保险资金因其“期限长、追求稳定收益”的特点,已在上海、北京的多个城市更新项目中试点,预计2025年规模将突破500亿元;三是“监管精细化”,针对不同模式的风险点实施差异化监管,如对专项债重点监管资金挪用,对REITs重点监管信息披露,对社会资本项目重点监管历史保护合规性。  

挑战依然存在。部分项目收益空间有限,需要通过“肥瘦搭配”(将高收益项目与低收益项目捆绑)提高吸引力;社会资本与政府的信任成本较高,需通过“阳光化招标+标准化合同”降低合作风险;专业人才短缺,既懂城市更新又精通投融资的复合型人才缺口达10万人,需通过高校培养、职业培训填补。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强调“城市更新是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协同发力”,这一判断为破解投融资难题提供了根本遵循。告别“政府独担”不是削弱政府作用,而是要重新定义政府角色——从“资金提供者”变为“规则制定者、风险管控者、服务保障者”,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让社会资本在规范中有序参与。唯有如此,才能破解城市更新的资金瓶颈,为存量时代的城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