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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加快构建农业对外开放新格局
发布时间:2016-05-06 浏览量:517
  经省政府同意,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农业对外开放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底,国际标准农产品生产示范区(基地)达到200个,取得境内有机农产品或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和商标注册的产品(企业)达到100个,取得境外农产品商标注册或国际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规范认证的农产品企业(产品)达到300个。
 
  在食用菌、果品、中药材等我省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区域,建设国际标准农产品生产示范区(基地)。鼓励各类农业企业、现代农业园区、农产品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农产品生产示范区(基地)创建,带动全省外向型出口农产品生产。
 
  培育出口型农业龙头企业。加大对省内重点农业出口企业支持力度,推动食品农产品龙头企业重组整合和外向型改造,引导和帮助农业龙头企业利用普惠制和区域性优惠贸易政策,增强出口农产品的竞争力。
 
  围绕国际农产品市场需求,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鼓励农产品出口企业在境内开展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扩大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鼓励企业(产品)申请国际良好农业规范(GAP)、美国有机农业标准(NOP)、欧盟良好农业规范(GLOBAL-GAP)等产品、质量管理认证,推动我省农业生产方式与国际接轨,培育我省农产品知名品牌。
 
  优化农产品国际贸易环境。推行出口通关一体化、直通放行、区港互通、高速公路通行等便利化措施。深化关检交通协作,加快推进信息互通、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建立完善协作机制,对出口农产品快速查验、尽快通关。
 
  鼓励省内企业以设备、技术输出和直接投资的方式,到海外发展种植、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支持有实力的食品农产品出口企业到进口国设立贸易营销机构。以杂交谷子、旱作节水技术和设备为重点,开展针对性、超前性和储备性重大技术创新研究,积极推动对外农业技术合作。
 
  贯彻“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扩大农产品出口、农业对外投资和技术合作规模与领域,巩固原有市场,拓展、开拓新兴市场,提高欧美高端市场份额,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基本形成我省农业全方位“走出去”的新格局。